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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上學期訓育組長拜託將我病後仍做寄養工作的事蹟,讓她推荐為"桃園縣品格典範事例(關懷)"以應付她這一項業務,鮮師當時並不認為自己的故事有什麼動人,一定不會有後續的麻煩,沒想到竟然初選通過,組長一直道歉也無法改變這因情意相挺招惹的麻煩呀!經過審查小組人員到校訪問之後,上週六,承攬這個計畫的天下雜誌派員進行專訪,接下來還會安排攝影師來拍照。完稿後將製作與出版「桃園縣好品格故事集」專輯,並將典範故事建置於桃園縣品格教育專屬網頁。 獲選之桃園縣品格典範事例之人員,請縣長頒發獎狀、獎品並公開表揚。鮮師一向不喜歡沽名釣譽,也忙著工作,忙著享樂,意外又加上這一檔事,有點無言。其實,鮮師早已不追求榮耀,之前審查的校長來,鮮師就極力拒絕,他們卻說已經定案,讓鮮師沒有退路。這件事除了眼前的一些麻煩之外,退休之後還可能被請到各校現身說法呢!退休後生活仍是豐富不已啊!

 

 



桃園縣九十九年度品格教育「向品格典範學習」實施計畫

 

一、依據

 

(一)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。

 

(二)桃園縣品格教育白皮書。

 

二、目的

 

(一)結合家庭、社區力量,表彰品格典範,營造祥和校園文化

 

(二)發展品格教育教學方案,豐富教學內涵,涵養學生優良品格。

 

(三)透過楷模學習,增進學生品格認知,培養認同、欣賞與實踐品格的能力。

 
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主辦單位:桃園縣政府
承辦單位:桃園縣龍潭鄉龍星國民小學

 

四、實施方式

 

(一)募集典範事例:

 

1. 各校依桃園縣政府頒訂之12個核心德目,推薦可作學生榜樣學習的事例,撰寫「典範事例推薦表」(附件一)

 

2. 以真人實事為主,一則事例以500字為限。

 

3. 請提供完整人物事例之聯絡電話和地址,以便後續訪查與表揚。

 

4. 收件截止日:99  6 30 

 

5. 送件地點與方式:請將典範事例推薦表」(附件一),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縣龍潭鄉龍星國民小學訓導處收。

 

(二)募集方式:

 

1. 推薦人:本縣教師、職員工、志工、家長、退休老師、社會人士均可推薦。

 

2.被推薦人:請就設籍桃園縣之各界人士(非在籍學生),或對本縣有特殊貢獻,品格足為學習楷模者,均可接受推薦。

 

(三)審查

 

1. 邀集專家學者、縣內校長組成審查小組。

 

2. 依各推薦者撰寫之典範事例進行評審,每一核心德目選出三則事例。

 

3. 評審標準:
1)價值性具正向價值,符合道德規範。
2)認知性內容真實,切合學生生活經驗。
3)激勵性能感動人心,激勵向善向上。

 

(四)實地訪查典範人物,確認事例之真實性。

 

(五)採訪、編輯與出版:

 

1. 邀請專業者與攝影人員採訪典範事例之人物,製作與出版「桃園縣好品格故事集」專輯,並將典範故事建置於桃園縣品格教育專屬網頁。

 

2. 全縣國中小每校分發40冊「桃園縣好品格故事集」專輯,提供品格教育教學與班級共讀之用。

 

(六)改寫教學方案:

 

1. 將獲選之典範事例故事,邀請縣內教學團隊,依核心德目改寫成品格教育教學方案與教學用簡報檔。

 

2. 教學方案與簡報檔建置於桃園縣品格教育專屬網頁,供全縣教師品格教學之用。

 

3. 教學過程可邀請典範事例之主角到校分享,增益學習效果。

 

(七)表彰典範人物:獲選之桃園縣品格典範事例之人員,請縣長頒發獎狀、獎品(好品格公仔、「桃園縣好品格故事集」專輯),並公開表揚。

 

 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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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KK鮮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