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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近日對統一發票時,有一張發票尾數只差一就中1000元,於是特別看了一下那張發票內容:×星旅館房租1000元(發票號碼:52984752),滿腦子問號????


    鮮師天生具有偵探的敏感神經,立刻啟動調查機制:將摺在一起的三張發票拿來做為線索,其中有一張是台鐵中壢站買蒜香麵包,一張是龍潭北基加油站加油收據,在家裡的人都否認去過×星旅館,認為只有正在睡覺的老爸最有可能。


    鮮師躺下久久難以入睡,先生的鼾聲跟每天的頻率都沒有不同,並沒有作賊心虛的急促啊!自從鮮師某些器官退休之後,先生有些需求是不應該約束的嘛!只是跟誰呀?心中有些好奇,也有些不是滋味,滿腹狐疑的還有:他從不搭火車,為什麼專門去火車站買麵包?他雖常騎機車去龍潭,每一次加油都是近200元,這張發票才加70元啊!


    不管啦!想了許多說詞,準備明天套先生說出那張發票的事。鮮師還想先假裝蒜香麵包的發票中大獎,讓他承認之後再詢問加這麼少油的事,然後再追問旅館那張,雖然不管答案是誰都會令鮮師不舒服,但是想好「計謀」等著先生明日現原形,就滿意的入睡了。


    早上醒來鮮師突然想起么兒經常有撿發票的習慣,甚至他生日時朋友也以發票當生日禮物,於是問他是否在車站買麵包?他不但有買而且記得是蒜香口味;北基加油站他也去加過二公升汽油,因為他騎「小金旺」只能加兩公升;這兩張發票是解疑了,可是他說沒去什麼旅館。這時鮮師問么兒撿發票的毛病是否依然?他說常常撿啊!~~~~這時在家的人才恍然大悟:難怪跟爸爸的狀況都對不到。


    爸爸看這篇文章時還提出一項佐證與一項聲明,佐證是他的機車是加九二不是九五,聲明是他不確定自己某些器官還能不能用。我們都怪那個上賓館的人為什麼不多撐一下?下一張發票就中1000元啦!哈哈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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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KK鮮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